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1家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需在2017年9月19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莲都区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7年9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户籍或生源地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17年9月19日前取得);
4.岗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国资营运公司和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招聘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9月19日至1999年9月19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9月19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点击下载>>>2017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