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于1997年4月成立的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常设办事机构为温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温州金融仲裁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仲裁费用收取与管理等事务,及协助仲裁庭做好仲裁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办案秘书 | 1 | 1.法律或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熟悉民商事法律,文字功底好;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1日。
2.报名办法
报名表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wzac1997@163.com。
3.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温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并进行面试,择优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9号市行政中心11号楼五楼
联系部门:温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温州金融仲裁院)综合处
咨询电话:0577-88965657
传真:0577-88336162
温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