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的质量检验和抽检任务,办公地点均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17年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18—35周岁,年龄以报名的最后一天计算。
4.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以及至2017年 9 月 20 日止毕业未满1年的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下同)不受岗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9 月 18日至 9月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为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湛江市椹川大道中60号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9-2836803。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生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4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9 月 20 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资格审查。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参加笔试。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原则上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公布。笔试成绩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 月 14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从高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在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zj.gdda.gov.cn)公布或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面试对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原则上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zj.gdda.gov.cn)网站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没能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纪委驻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督。全程监督电话:0759-3288550。
本公告由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3. 2017年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