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领取
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
证书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7月4-7日现场确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教师资格证书自9月5日到9月8日发放。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到本人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地)所属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36898895
领证范围:高级中学、中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资格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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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阅读:5330 次 日期:2017-09-04 11: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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