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和《关于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市南区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与原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中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确立聘用(劳动)关系、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3、档案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市南区且社会保险缴纳地也在市南区的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4、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通过其所在街道社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地点
1、中、高级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收审时间:9月5日-6日
2、中、高级评审材料收审时间:9月8日至19日(周六、周日除外)
3、报送地点:市南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宁夏路286号市南软件园A1楼,联系电话:88729289)。
其他职称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请按照青岛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上报。
三、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使用问题
1、2017年我市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进行注册并填报。系统中搜索“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单位路径并如实填写所有个人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必须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
2、单位注册注意事项:
(1)单位注册时联系方式最好使用省内非电信手机号,便于密码找回;
(2)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去掉“-”,社会信用代码字母使用大写;
(3)单位名称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4)个人注册时联系电话使用省内非电信号码,便于密码找回.
四、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文件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6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360元。
五、其他事项
1、除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外,凡有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此次评审的后续信息将会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www.qdsnhrss.gov.cn)发布(建议每周查看一次)。
3、评审有关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以市人社局通知为准。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