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和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惠州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办法》(试行)(惠市残联[2016]7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笔试、电脑操作、面试在7月18日结束,按照《龙门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对拟聘人员进行了体检、政审。现将各乡镇拟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公示。
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