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巡查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局机关食品巡查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招考计划
本次招聘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同制食品巡查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法违纪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
(一)刊登招聘公告。
8月28日起在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dczfda.gov.cn,下同)及微信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并在指定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食品巡查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zsyjrsk@163.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不在此时间内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人员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查,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华信大厦10楼。
(2)审查时间:2017年9 月14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人员应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上交填写好的《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食品巡查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4)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应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即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务工作由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由其他考试总成绩合格者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招聘机关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由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五、有关待遇
确定聘用的食品巡查人员采取年薪制支付待遇,每人每年四万元整(含工资、奖励、补贴及社保)。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在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公众号公布,由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