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不断优化区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组织实施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含区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人数和职位
本次沙坪坝区5个区级单位共面向全区遴选13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职位见《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建制村服务满两年或叁年的大学生(以下简称“选派大学生”)。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录用、各级遴选、选调、考调且转任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7月10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职位通过《遴选公告》中的遴选职位表进行查询。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2012年沙坪坝区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执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20日,09:00—18:00;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沙坪坝区凤天路8号沙区政府综合办公楼2楼)。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需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被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可根据拟报考遴选职位规定资格条件、专业要求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交个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两张并填写《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根据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任职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要求填报人员当场予以补填。
3.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后总分为100分。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拟为2012年7月23日上午09:3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最高加分不得超过3分。对因年度考核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参与。面试时间拟为2012年7月26日上午09:00,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遴选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机关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现场抽签决定。
区人力社保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三)体检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进行考察前,被考察人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来确定,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原任职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5天。
(六)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区人力社保局将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监督与咨询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遴选单位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咨询。
本公告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368202
监督电话:65368206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9日
附件: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2012年沙坪坝区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修改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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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2: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2012年沙坪坝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doc》《附件4:2012年沙坪坝区公开遴选专业指导目录修改表.doc》来源于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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