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4日。
一、总成绩计算有关事宜
(一)公务员职位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选调生职位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注意事项
黔东南州2017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工作过程中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如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事宜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疑义,可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录培训科(0855-8256229)
附件:黔东南州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