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2017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方法: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同时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
四、面试地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
五、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超过上午8:30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8月13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8月14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联系电话:(023)67319522、(023)67319520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