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及数量
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名(实验小学8人,幼儿园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中小学或幼儿教师资格;师范学校毕业,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职业要求的相应普通话标准。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要求。
3.招聘教师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于2017年7月25日至7月28日通过松山新区管委会网站、锦州晚报发布招聘信息。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9:00—11:00,14:00—16:00)到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南门东侧原松山新区文教局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报名,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2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四、考试相关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松山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二)人选确定
松山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及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讲,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备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
五、公示与聘用待遇
经体检身体健康者(无心脏病、传染病、肾病及可能导致影响未来正常工作的其他疾病),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待遇:本次聘用属于区内自行聘用人员,一期为三年。月薪2200元,另交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及公积金)。合同期满根据教育部门考核表现优良身体健康者,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工资待遇上浮一期月薪的10%,五险一金待遇不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可以随时解聘,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3888602)。
松山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