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卧龙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卧龙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卧龙区所属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且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500名,其中本年度上编100人,待上编暂实行人事代理400人。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为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①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等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卧龙区乡镇学校任教,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照片、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卧龙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七、编制情况和有关手续办理
根据全区学校年度编制岗位空缺和教师需求情况,本次全区共招聘教师500名,其中本年度上编教师100名(根据各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17年上编人员)。待上编400名人员从2018年起每年根据全区教师缺编情况和考察情况,依据2017年招教总成绩排名,各学科按同一比例逐年度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期间若上级对此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待上编暂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在未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期间,工资和其他待遇与在编教师相同。
八、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卧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和卧龙区教育体育网(http://wolong.01ny.cn/jtj/)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在以上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7-63132877,0377-61620567
监督电话:0377-63134439
南阳市卧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