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96574 次  日期:2017-07-12 09:32:44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院投放艺术类专业计划的省份,艺术类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院相应的艺术类专业。部分外省未设置省联考的,学院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

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根据该省(市、区)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高的优先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武昌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广东东软学院2017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