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规定,近期,我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了体检。在体检阶段,有的考生体检不合格,有的考生提出申请放弃体检资格。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本次递补人员要及时关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按照体检通知规定集合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