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7年7月15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另行通知。
二、集合时间:
2017年7月15日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原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营区黄河路153号,市交警队对面,2017年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身份证。
2、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有关规定。
3、体检费用350元(多退少补),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医院。
4、到达体检医院先进行点名、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本组引领员保管。
5、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6、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0546-8381726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