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县教育系统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根据《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双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7]14号)精神,经皮山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定西市未就业大学生招聘双语教师1096名,其中:双语学前幼儿园教师656名,小学257人,初中93人,高中90人。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定西市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应聘者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阶段应聘者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全日制本科学历5865元/月,全日制大专5801元/月。
(二)优惠政策
(1)对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3万元。
(2)对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一套,另外,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2万元。
(3)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和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4)因保障性住房饱和或其他原因,无法为招聘双语教师分配住房的,按照规定的住房标准,安排其他同等面积的住房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
(二)管理与考核
1、聘用人员由皮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工作岗位,聘期三年。
2、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用人单位具体进行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特岗入编计划考试,三年内未被自治区特岗计划录用的,视工作表现给予续聘或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 系 人:何 军 13399792066 0903-6427187
马彩秀 18794279559
定西市劳务办 皮山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