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吉州《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7〕53号)文件精神,奇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6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适当照顾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少数民族、女毕业生”并举的原则,重点招募基层用人单位急需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急缺人才的艰苦边远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劳动保障工作。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奇台县户籍三年择业期内毕业生(2015年至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岗位
详见《奇台县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职位表》。
四、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以下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一是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 二是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以及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
(一)2017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7月7日。考生直接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左侧的“三支一扶报名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2日,考生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通过奇台党建网、奇台政府网公布。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7年7月13日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确定初选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拟招募人数1:1.5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招募初选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招募初选人员)。
(五)组织体检。根据审核情况,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
(六)岗前培训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并举行出征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正式上岗。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于今年9月1日正式上岗。
六、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万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我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基层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每月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专项活动中,有针对性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七)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八)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认定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自治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九)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服务期满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汉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
(二)支农、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扶贫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是基层所需专业。
(三)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我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八、服务管理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按照《昌吉州“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通〔2007〕186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994-7211268
监督电话:0994-7216363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