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州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人,主要职责为课室软硬件管理、多媒体设备维护、网络管理及警务技术装备管理和维护。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二)男性,18周岁—30周岁(即1987年6月12日—1999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
(三)有一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四)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计算机、通信专业。
(五)体检项目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六)有下面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 月13 日,上午9:00-11:45,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惠州市公安局警官训练处五楼503。(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各种资格证书及从事电脑机维护相关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计生部门、居委会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正面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
5、《惠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
(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录聘程序
(一)考试:包括面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
1、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
2、技能测试:电脑及多媒体、网络项目随机测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1、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由招录单位安排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和录取:从户籍、文化程度、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录取。
(四)培训:录取人员需参加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聘用: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待遇为4500元(含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2-2868361
惠州市公安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