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
一、工作岗位
检察办案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保守工作秘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本人情况适合检察机关工作。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参加过各类非法组织、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法律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电脑,且录入速度不低于40字/分钟。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乐山市籍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六)具有在政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备较强写作能力,在报刊、杂志等媒体或相关刊物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绥山镇万年东路峨眉山市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833-5554612 555455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齐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近期免冠照两张及个人履历表(自行设计、制作)。
四、招聘及管理
1、招聘以笔试、面试及考核考察相结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拟录用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以继续聘用。
五、本公告由峨眉山市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