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镇职称办〔2017〕31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7]2号)要求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文件要求,同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现将我市电子工程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对象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二级评审要求
根据省职称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用二级评审的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级评审采用专业答辩的形式,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凡不参加一级评审人员的材料不能提供给二级评审(评委会表决)。二级评审仍采用召开评审会议的形式,一级评审的安排和具体要求由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按格式打印或填写);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按格式打印);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此表由各辖市区职称办、各有关单位负责填报);
(四)取得工程师资格以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五)取得工程师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六)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七)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著作、专业文章或实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免冠近期1寸相片2张(资格证书备用)。
六、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报送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
(三)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1)个人简历;(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只须列出主要的;(5)申报理由。
(四)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七、材料整理要求
第一分册: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此册不装订。
其它材料分二册装订,装订要求如下: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考核表等;
第三分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成果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市里有统一材料袋及格式,不得自制)。
八、材料报送程序、时间、地点
(一)市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二)各辖市、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辖市区职称办审核后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有关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及时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相关表格,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所有职称申报材料个人除了提交书面材料外,还要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打开镇江“人才在线(www.hrol.cn)”网站,在首页“快速通道”板块中点击“职称申报”按提示进行操作,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在成功收到网上申报材料后才能受理申报业务。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421479、84403810,联系人:郜月圆、李乐,联系地址: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46号窗口。
九、评审费用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