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便于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准确把握2017年上半年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文、业绩等要求
省已经新修改出台高、中级职称评价标准的自然科学研究、艺术、群众文化、水利电力工程四个系列(以下简称“四系列”)须按照川科人【2016】39号、川文办发【2016】333号、川文办发【2016】334号、川文办发【2017】61号、川文办发【2017】63号、川水发【2017】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系列申报初级职称须上传1篇以上论文,对论文发表不作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单位加盖公章);申报中级职称须上传2篇以上论文,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余是否发表不作要求。
二、关于“四系列”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四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否需要评价,由相应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若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商定不作要求的系列,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由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
今年上半年申报拟参评中级职称的须提供2013-2016年继续教育登记内容;拟参评初级职称的须提供2014-2016年继续教育登记内容;初定职务视具体工作年限确定。各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不低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课时不低于20学时。
自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