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桓仁满族自治县高中阶段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本溪市规范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招录(聘)工作的意见》(本委办发【2013】38号)的规定,桓仁满族自治县拟计划面向2017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教师(地理、化学教师各1名),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拟于5月9日进入辽宁师范大学开展招聘。
其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原则
1.招聘过程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3.按岗位、计划和方案招聘原则。
4.政府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
二、职责分工
1.县编办负责编制的审核、备案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审批、备案及监督工作。
3.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组织实施。
4.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招聘计划申报、招聘工作过程组织、招聘后人员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招聘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持有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博士生报考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科需是师范类专业)。
6.2017年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8.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县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成教师招聘工作组,到确定的高校现场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9:00-11:00
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陈会敏
联系电话: 024-48825966 15174044577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必须持学生证、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出具)、身份证、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报名,同时提交复印件。研究生毕业须提供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同时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需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号码畅通,因所留通讯号码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任教学科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力测试)
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最低为1:2,有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报考的研究生数量计入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笔试考试内容为拟聘学科知识,满分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点设在各高校校内),未按规定时间入场,视为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命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监督指导。
应届毕业研究生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
对于只有研究生报考的岗位,需二名以上报考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于只有本科报考的岗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对于有本科报考又有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根据研究生报考数量,确定进入面试的本科生数量。
对于只有研究生报考的岗位,需二名以上报考方可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能被聘用。
面试命题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人社局监督指导。
考点设在辽宁师范大学校内。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必须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工作三年以上。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新教师招聘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纪考生将向所在单位(院校)通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48837597
六、本方案由桓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