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江市大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委员会评审,《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局在阳江教育信息网站公示时间为5月8日至16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接受单位上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阳江市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