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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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466 次 日期:2017-05-02 0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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