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委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应届生请注意: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911室)领取;
请他人代领请注意: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1296347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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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阅读:3574 次 日期:2017-04-28 15: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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