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了57名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安排在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进行。
三、体检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龙门县城东较场(旗杆下,即龙门县城文化路5号龙门县博物馆对面)集中报到前往体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或证件(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携带不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请考生自带银联卡或医保卡在体检中心自助缴费机进行交费。
(二)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52-7872099。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