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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通知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阅读:1358 次  日期:2017-04-26 17:08:5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位考生:

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即日起可以网上查询,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将于2017年4月25日开通,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考试结果。本次艺术类校考成绩我校将直接上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除网上查询考试结果外,我们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本人。网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即可在高考后直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相应专业的高考志愿。

查询系统唯一网址为:http://dep.bcu.edu.cn/bcuchafen/index.asp?id=87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及书法学专业: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个别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总分(不含加分)高的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情况下,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表演类下设的各招考方向之间可承认相近招考方向的专业加试成绩。

(2)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本省高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不再考虑加分因素。

(3)若各省市地区有特殊规定,我校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

(4)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最终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3、如有问题请联系校招办,电话010-623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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