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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黑河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94 次  日期:2017-04-25 16: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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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河学院新引进人员选拔制度》(黑院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2017年4月21日第5次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素有祖国北疆明珠之称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唯一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纳入省属院校。在五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培养区域型人才、服务边疆发展、弘扬地方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创新发展、育人戍疆”的办学精神。

学校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质量。学校占地面积53.6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54.46万元。设二级学院14个,开设36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773人,其中专任教师525人,博士12人,硕士355人。全日制在校生9871人。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精品课程3门,省教学团队2个;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教育科研基地1个,省学术交流基地1个;十二五以来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28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344项,授权专利324项;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中俄边疆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比较教育研究所、环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学校依托区位优势,拓宽国际化办学视野,积极探索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与俄罗斯合作院校广泛开展互派学生、互聘专家、学术交往、文体交流、联办学刊、联合培养本硕学生等教育合作交流,凸显了办学特色,形成了办学品牌。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确定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单位,建有国家级“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和“俄语中心”,与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共建我国第一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建有国内第一个中俄高校triz研究推广基地,与俄罗斯合作院校联办第一本双语学刊——《远东高教学刊》,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共建阿穆尔州第一个“孔子学院”,“携手青春,共享阳光”国际青年大会入选俄罗斯100个最佳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授予“中俄文化交流优秀活动奖”。

学校先后被授予“中俄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河学院2017年上半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教学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专业技术及管理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与本校所需岗位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具备较强的实践管理能力,适合所需岗位的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维护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辅导员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有过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9日

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及《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hxybwzp@163.com,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电子邮件压缩包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7年5月10日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工作由学校监察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8:30-11:30,13:30-16:30。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307室。

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现供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hhhxy.cn/)公告栏的通知。

(五)考核方法

1.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学校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聘用,办理录用手续。

十、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校聘。

2.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3.待遇:

(1)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学校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人事处

邮编:164300

联系人:吴老师 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6842103 (0456)6842104

电子信箱:hhxybwzp@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hhxy.cn/

十三、本方案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黑河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1.黑河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3.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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