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人寿保险合同

来源:易贤网   阅读:968 次  日期:2017-04-22 09:52:0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人寿保险合同”,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死亡保险依期限可分为终身保险和定期保险。终身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险期限,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定期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一定期限为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在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合同失效,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年金保险。

3.生死两全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死亡、伤残,或者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这种保险,或者以生存保险为基础而对保险金的给付附以死亡条件;或者以死亡保险为基础而对保险金的给付附以生存条件。如我国举办的儿童保险就是一种生死两全保险。

4.简易人身保险。是一种简化了的人寿保险。依照简易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其特点是保额小,手续简便,适合于普通大众。

5.年金保险。简称年金,是指在被保险人的生存期间每年给付一定金额的生存保险,但年金保险并不以生存保险为限,可以加保死亡保险,实务上,年金保险通常为生死两全保险。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要件和法律责任
下一篇: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学之总成本类概念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人寿保险合同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