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单招章程中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规定“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职业技能”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职业技能300分”,所以,我校采用了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具体做法是:
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依成绩排序,把超过该专业单招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第一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按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专业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