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 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中职)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考试使用与文化课考试同一准考证)。
二、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选考项目:①实心球;②立定跳远;③跳绳;④篮球运球。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4项选2项,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5月12日-5月31日。考试地点设在第一志愿学校。报考中专(中职)的考生在区(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进行。
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为考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项目,具体时间以各考点考试秩序册为准。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市)设立考区,区(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组织和考务工作,建议各考点建设标准化电子智能考场,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
体育考试时,监考教师当场宣布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生体育考试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和考生签字确认(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每组测试完当场打印每组成绩表,由考生在个人成绩后签字确认),每组考生在三项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送至成绩录入员处,将成绩录入电脑(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将三项成绩导入数据库),同时打印一式三份。
考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并保留3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登记表”、“成绩单”密封后,送交区(市)教育局备查。
四、考试计分办法
1.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
必考项目10分;选考项目各20分。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体育考试实际分数计入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段招生考试总成绩。
2.免考、缓考、缺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其成绩按30分计入总成绩。免试学生的名单在初中及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发情况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考区和考点提出申请,经考试领导小组签字同意,于5月31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3)缺考考生记零分。
(4)各考区对成绩汇总,将全部考生成绩刻录光盘,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人员签字,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五、考试规则、标准
1.800米、1000米跑:
场地要求: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也可使用其他不规则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秒表若干块,使用前需要校正。
考试方法: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注意事项:考生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2.实心球:
在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地质不限,场地一端划起掷线。考试用实心球若干,球重为2千克。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风天,应顺风掷。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考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风天,应顺风跳。
4.跳绳:
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考生在成绩播报后可以申请第二次测试,以最好成绩为准。
5.篮球运球:
在木质、塑胶或者水泥场地进行。场地长20米,宽7米,考试所用篮球为国家标准篮球。考生听到出发口令后,按规定线路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考生连续运球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考区、本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组织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考试标准,正确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考试与平时锻炼的关系。各招生学校,要在市和区(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务处、艺体处、班主任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组。有条件的考区、学校要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考试,要提前对初中学校体育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对考生的教育与指导,使考生充分了解、掌握体育考试的方法、规则和要求,熟悉了解电子智能仪器考试的技术要点。
(二)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管理,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的时间、内容组织体育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参加初中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加强考生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各学校必须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组织考生集体到考场参加考试。严禁使用车况不良及三无(无牌照、无营业证、无驾驶证)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带队老师要与学生同车往返。各考场要加强医疗救护措施,至少配备两名专业医护人员(内科、外科)和救护车,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平稳实施。
(四)要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考务监督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体育考试阳光、透明。
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巡视组赴考区、考点进行巡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