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磨憨经济开发区党委研究,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竞争性选拔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德才兼备和“四化”方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磨憨经济开发区实现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选拔的职位、选拔范围和职位条件
(一)选拔职位(共2个)
1、磨憨经济开发区安监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2、磨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
(三)职位要求和条件
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水平,勤政廉洁,作风正派。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磨憨经济开发区安监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城建政策法规、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城乡规划专业。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中级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2、磨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经济专业,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具有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公务员身份的,需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任职)。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磨憨经济开发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下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为1:5以上;如不足1:5,经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按不低于1:3比例进行;低于1:3,则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日-6月16日
报名地点: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四、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统一定在2012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定在2012年度6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磨憨经济开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权重占60%。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磨憨经济开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开发区党委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开发区党委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本次公开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拔实行全程监督。对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咨询电话(传真):0691--8811091
举报监督电话:0691—881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