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叙述人称(三种人称):
1、第一人称(“第一人称”能给人亲切自然、真实的感受。用“第一人称”写“我”,最适宜于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所见、所闻、所为、所感,都可以通过心理活动描写表现出来的。用第一人称写“他”时,最适宜写人物的外貌、语言、行动,因为用“我”的观感来写“他”的这些,较为客观。“第一人称”写“我”的外貌,写“他”的心理活动,必须加上摹拟的话,才能让读者心悦诚服。写“我”的外貌,可以这样写:“你们可以想象,我那时的脸是多么红。”写“他”的心理活动,可以这样写:“心里很轻松似的。”)
2、第二人称(作用: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便于感情交流。)
3、第三人称(作用:能比较直接客观地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二、叙述方式(或者说“记叙的顺序”)(三种):
1、顺叙——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所作的叙述。顺叙型的结构模式是:总叙+分叙(分叙1+分叙2+分叙3+分叙n)+结尾。作用:条理清楚地进行记叙。
2、倒叙——把事件的结局或其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重要断面提到文章前面,写完结局或断面,然后才按时间顺序写。作用:这种笔法能造成悬念,吸引读者。
3、插叙(补叙属于插叙一种)——对全文来说,插叙仅是一个片断,插叙完后,文章仍回到原来的事件叙述上来。这种插叙不是叙述的主体部分,一般不发生在主流的时间范围内。若把这种插叙删去,虽会削弱主体的深刻性,但不明显影响主要情节的完整性。作用:使情节更加完整,结构更加严密,内容更加充实丰满。补叙作用:对上文内容加以补充解释,对下文做某些交代。(有一种不常用的,叫“平叙”,即:俗称“花开两枝,各表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