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英吉沙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做好幼小衔接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县教育事业,经英吉沙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幼儿教师1000名、小学教师400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类专业(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2、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3、年龄要求:学前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少数民族考生MHK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或汉语系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中专需学前教育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谈、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按照每个环节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
1、邮箱报名: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5日
①下载并填写《2017年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将填写后的《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照片发送至yjsxzp@126.com;③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招聘岗位。
2、现场报名: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5日
①现场填写《2017年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③报名地点:待定。
3、地址和联系方式: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城区教育与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844500,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998-5734718。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要求
1、管理:受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①工资待遇(本科7389元/月、大专7038元/月、中专6925元/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由县财政统一解决。②住房待遇:每人在县城免费提供45—50㎡周转房一套,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分配至乡镇工作的教师还可免费提供2人一套45—50㎡公寓宿舍。有意向长期扎根在本县工作者可享受本地公务员购房政策补贴。
3、要求:①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②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考试,并考取英吉沙县区域内自主区教师岗位,进入自治区教师编制,享受自治区特岗教师待遇。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党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英吉沙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