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继续招收符合条件的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试点院校,所报考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所属类别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材料
考生需下载附件中的免试申请表两份,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向学院提供《申请表》两份,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须向学院提供《申请表》两份,身份证、高级工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携带上述证件于2017年4月5日至9日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3号,联系电话:0537-2225775),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登录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考试费)。
2、经学院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春季或夏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