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屠甸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屠甸镇人民政府岗位合同工6名。
二、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性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善于沟通;
3、桐乡市范围内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共分为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票决、体检、公示、试用等阶段。
1、报名。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人员少于3人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4、考察。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以1︰2的比例入围考察。镇党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岗位匹配,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做考察参考,并按1︰1的比例提出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票决。报考人数少于3人,考察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录。
5、体检、公示、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组织考察,胜任工作岗位者予以任用,不胜任者予以辞退。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屠甸镇人民政府四楼403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屠甸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其他事项:考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939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