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加分情况公示》上网公示后,部分考生以来访、来电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反映。经过进一步审查核实,现将核实的加分信息进行补充公示,并对加分政策作进一步强调。干部群众如有反映问题的,请于2012年6月4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以真实姓名反映。联系电话:0839-7201356,0839-7206543。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关于政策性加分的规定: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附件: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加分情况补充公示表
注:《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加分情况补充公示表》来源于广元市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6月1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加分情况补充公示表.xls”的文件。《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加分情况补充公示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