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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5114 次  日期:2017-03-22 0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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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 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苑区东方路23号(郑州市航海路与西四环交叉口附近)

2.学校代码:12948(国家教育部代码)

3.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性质:民办(统招)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专科

7.学  制:三年

8.单独招生专业: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医学营养、卫生信息管理共11个专业。

9.毕业证颁发办法: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对口升学考生),按要求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择优录取并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10.办学特色:学校建校33年,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占地1100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实践场所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8500万元,馆藏图书85万册。其中学校在修武建设的大型实践实训基地,一期占地450亩,建筑23万平方,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该实训基地环境优美,与当地养老、医疗、康复产业高度融合,是高年级学生实践学习的理想场所。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专家治校,名师任教。学校现有教职工695人,专任教师46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的143人、副高以上职称的156人,“双师型”教师188人。依托学校品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特色院校建设及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学校设置校内科研中心4个,实践基地20个,实验实训室186个,含10个虚拟仿真实训室,附属医院2所,并与河南省18个地市的63所三级甲等医院和二级甲等 医院建立了教学医院关系,为临床教学、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了坚实的条件。

学校以德育为基础,突出医德特色,确定了“以德为首、医德为魂、德术双馨”的办学理念。我校《医学生“4321”医德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获河南教育厅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荣誉称号。

在专业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学校设有七系两部,开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20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为河南省品牌专业、郑州市示范专业;中医学为河南省品牌专业、郑州市重点专业;护理专业为河南省品牌专业、郑州市重点专业;药学专业为河南省品牌专业、郑州市重点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郑州市急(特)需专业、重点专业和示范专业、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河南省品牌专业。

经过33年的不懈努力,学校在“加强内涵建设、创特色、上水平”的发展战略中,为社会培养了五万余名服务于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技术人才。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由于办学成绩突出,获得了省市多项荣誉和社会的好评。

二、实施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2017年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王晨任组长,主管教务、学生、纪检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相关部系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工作组:以招生就业处为主,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落实、宣传、考生资格审查、信息采集、上报数据及录取、发放通知书相关工作。

2.考务组:由教务处、相关部、系、招生就业办公室等组成考务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有文化基础考试、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准备及审定,考试组织,试卷的保密及评分等工作,做到严谨、准确、公平公正。

3.通讯信息组:以信息中心为主,负责网上招生政策发布等相关的网络技术支持。

4.后勤保障组:以后勤处为主负责安排考生食宿及后勤保障服务。

5.保卫安全组:以保卫科为主负责来校车辆的停放,考场的安全保卫及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6.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纪委书记赵玉荣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及物业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具备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等条件,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高中文科和理科学生、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228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2017年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六、填报志愿及信息采集

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参加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网上填报志愿(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七、报名信息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2017年4月7-8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准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场设置按照普通高招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严密组织和严肃考风考纪,认真防范和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质量。阅卷工作采取严格的保密和管理措施,防止人为因素干扰,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考核由文化基础测试、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两部分组成。

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不再参加文化基础课测试,只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考生均需参加文化课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2.考试地点: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文化课总分300分。

4.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100分。

5.成绩公示

学校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评分标准对考生试卷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在符合我校划定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划定录取分数线。

2.没有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及中职考生,以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程序

1.结合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拟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经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2.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我校网站(www.shuqing.org)公示一周。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招考试(含对口升学考试)。

(四)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7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十、报到和新生复查

1.考生录取后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到校报到。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依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校拟调整2017年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为以下新标准: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四个专业学费标准11000元/年/生;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七个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调整收费的备案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备案公示的标准执行。

十二、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航海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邮政编码:450064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 67673330 67673360 67673361 67673362

学校网址:http://www.shuqing.org

邮 箱:shuqin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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