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以及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报考铜仁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报考铜仁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符合2017年《招录简章》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加分职位详见附件1、2)。
二、审核方式、时间和地点
审核方式:采取现场加分审核的形式进行。
审核时间:2017年3月29日、30日、31日(上午8:30-11:40、下午14:40-17:40)
审核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八里岗][“名城世家”向西200米])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三、有关事宜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持《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或《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及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由他人代办,但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确认加分。
3.市公务员招考办对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地点等信息内容,都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856-5221574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6-5223368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6-5939262铜仁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科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