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武汉地区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16名;市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面向中央和省在汉单位以及武汉市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面向在编在岗的武汉市专项选聘生。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4月(含)以后出生;
3、科长(或主任科员、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
4、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应当在武汉市服务满2年(均截至2017年3月);
5、文字综合和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守纪律、讲规矩。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有吃苦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严谨细致,团结同志,相容性好;
7、身心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其他单位选调录用尚在试用期的(截至2017年3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基本素质评估、组织考察、借用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等程序进行。
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经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下载《市委组织部选调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表格内容,于2017年3月15日8:30至3月24日17:30,发送至电子信箱swzzb_jgdw@163.com。
(二)笔试
笔试拟于2017年4月上旬进行,时间及地点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
请报名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市委组织部选调考试报名表》纸质版一份;
2、干部档案中的《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3、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主要工作实事登记表》(见附件2)和2篇以上个人独立撰写的综合性文稿纸质版各一份;
5、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以上1-4项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4-5项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刻录光盘并标注本人姓名,不接受U盘等其他移动介质)。
(四)面试
面试拟于2017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
请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基本素质评估
市委组织部对面试人员的工作及任职经历、教育程度及培训经历、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要素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量化赋分,评估其发展潜力和岗位胜任能力。
(六)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按笔试40%、面试50%、基本素质评估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博士研究生按面试90%、基本素质评估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分职位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分职位按选调人数1:1.5的比例差额确定借用人选。
(七)借用考察
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借用人员到机关综合业务处室适应性锻炼3个月,借用期满后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借用期间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体检
市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可按考察排序递补。
(九)公示
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市委组织部机关和拟录用人选所在单位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
对拟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转任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正式调入市委组织部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82402537。
联系人:李文文、尹凌之。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