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李原等4名同志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1349
姓 名 | 性别 | 报名序号 | 原工作单位 |
李 原 | 男 | 258110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采集制作中心 |
孙 鑫 | 男 | 241756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陈婉怡 | 女 | 279680 |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河北村 |
李 哲 | 女 | 278098 |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