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及驻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排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前,会对应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将扣发合格证书。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9∶00—3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6∶00。
(二)现场审核。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7年3月16日至3月17日,截止到2017年3月17日16∶00;资格审核地点为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710房间);联系电话:2189976。
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应试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信息修改。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3月15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影响报名考试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准考证打印。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4∶05。
(三)收费标准。根据《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其他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其他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鲁人考函〔2017〕10号文件(见附件)。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