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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386 次  日期:2017-03-04 10: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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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2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月2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月2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区设置、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原“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不再单独设置报名通道,并入二级建造师通道。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23日9:00-3月14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4)。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潮州市”报名点。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市考试办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交由市考试办进行复审。

四、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市考试办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该项考试全省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3个科目(考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2科)或1个科目(考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全科)、考2科(免一科)、考1科(免二科)、增报专业报考级别。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8月1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考试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资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合格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考试具体报名条件、专业对照表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查询考务文件。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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