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7-12-31
招聘部门:法学院
招聘专业: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讲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
能担任民商法学方向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及研究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5岁以下
非升即走,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申请该岗位详情请登录:http://hreva.shu.edu.cn: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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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大学 阅读:891 次 日期:2017-02-16 16:4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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