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莱州市事业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
现场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后的两日内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两日内提供。如考生在面试之日前与单位解除合同,须在面试之日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材料;未解除合同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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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321 次 日期:2017-01-18 18:5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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