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待考生孕期结束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合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的规定,报考00096毕节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01税源管理职位的考生付薇符合拟录用人员条件,现对其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监督电话:0851-85837249;0851-85892143;0851-86826549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