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号),经审查,邹彬等61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1日。
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号窗口
邮政编码:610021
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028-85439930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