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拟遴选李强同志到我局工作,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梧州市司法局监察室。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1月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新兴一路胜隆里18号梧州市司法局监察室
邮政编码:543002
联系电话:0774-3861237
梧州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