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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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285 次 日期:2017-01-03 09: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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