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发布招聘计划、接收简历、筛选简历、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拟确定以下人员为我校管理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3日到2016年12月2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321039
联系人:张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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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州人才网 阅读:906 次 日期:2016-12-26 09: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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